看了两遍,终于理清楚他想表达啥了。
忍不住想吐槽几句
昨天终于抽出时间,又去看了一遍诺兰的《奥德赛》,对照原著二刷,终于想明白了诺兰想要表达什么。
然后想了这个题目,写了这部观后感。
1
先说清楚,这个标题是不带褒贬的,也就是说我不觉得《奥德赛》这部片子拍的很烂,恰恰相反,我觉得诺兰拍的很用心,融入了很多巧思和自洽的内在逻辑。
但正因如此,这部《奥德赛》像是一篇立论严谨的论文,有理有据向我说明了,至少诺兰眼中的那个西方,确实是在走向衰败的。
闲言少述,我们来讲讲为什么这么说。
首先,不可否认,诺兰确实看懂了《奥德赛》的原著,他的电影至少解答了一个很多人用心看原著时都会有的疑问——主角奥德修斯这个人,用现代的话说,他是“双标”的。
在回乡旅程的开始,特洛伊战争刚结束,奥德修斯带着船队路过伊斯马罗斯。这群库科涅斯人与奥德修斯无冤无仇,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死敌,也没抢你家的海伦。但奥德修斯的决定简单粗暴而冷血——“洗劫了这座城市,杀死了他们的男人,抢走了他们的妻子和财富”。
为什么?没有什么理由,就是上去随手抢一下。伊斯马罗斯城就这么人在家中坐,祸从天上来,平白遭了劫掠。
但是在接下来,当奥德修斯落难到斯克里亚岛时,面对同样不认识他的法埃亚科恩人,他却立刻切换成了高尚的“文明人”模式。他极其熟练地诉诸由宙斯庇护的“待客之道(Xenia)”,哭诉自己的不幸,享用主人的美酒,并理直气壮地接受了大量的金银财宝作为“客礼”。
这种双标,在独眼巨人波吕斐摩斯的桥段中达到了荒诞的巅峰。奥德修斯不请自来,擅自闯入巨人的洞穴,吃掉了人家的奶酪,却坐在地窖里等待巨人回来给他送“客礼”。当巨人愤怒地吃掉他的同伴时,奥德修斯控诉巨人“野蛮、不敬神明、破坏待客之道”;可当他用计刺瞎巨人、逃回船上时,他又忍不住狂妄地大喊自己的真名。惹得独眼巨人向他爹海皇波塞冬祈祷,导致奥德修斯十年回不了故乡。
所以一个不了解希腊历史的人光看《奥德赛》原文,会觉得奥德修斯这个人价值观简直混乱,怎么一会儿变成了打家劫舍的土匪,一会儿又成了彬彬有礼的文明人,有谱没有啊。
但是这种不理解,如果你换一个场景,可能就很好接受了,比如你看《水浒传》里,智劫生辰纲的晁盖那伙人,他们的行为准则,其实也是双标的。
晁盖、吴用、阮氏三雄这些人,在黄泥冈上用蒙汗药麻翻了杨志一行人,把公家的、也是搜刮来的不义之财洗劫一空。在体制和官府眼里,他们是不折不扣的强盗、土匪。可是这伙强盗回到石碣村、上了梁山之后,口口声声讲的却是“替天行道”、“仗义疏财”,好汉之间不能够彼此互害。而且小说本身,也就真的认同了这种“江湖义气”。
你如果用现代法治社会的眼光去看,也会觉得这群人“有谱没有啊”:怎么一眨眼是在路上拦路抢劫的暴徒,一眨眼又成了为了兄弟两肋插刀、遵守江湖道义的圣人?
如果你说,《水浒传》毕竟讲的是一帮土匪的事,那我们再看《三国演义》,哪怕是最仁义的刘备集团,类似的“双标”其实也无处不在。
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诸葛亮七擒孟获。在罗贯中笔下,这是诸葛亮大智大勇、感化蛮夷的美谈。可实际上呢?哪怕是小说的美化过后,很多桥段也是非常残忍的。比如为了破解兀突骨的藤甲兵,诸葛亮在桃花渡口设下埋伏,用火药和干柴将三万藤甲军活活烧死在山谷里。原著中写道,火光之中,“将士互相抱持,尽烧死于谷民,臭气熏天,惨不忍睹”。诸葛亮自己站在山上看到这个场景,也垂泪叹息:“吾虽有功于国,必损寿矣!”
更不用说刘备在猇亭之战时,为了给关羽报仇,甚至不惜挑动“五溪蛮”等少数民族参战,把和平时期的“非我族类”当作战争中的炮灰。
这里我们就涉及到一个现代社会不经常谈起,但在古代社会泾渭分明的问题,那就是,“文明”的目的是什么?
2
在古代,文明的首要目的,其实就是“标定边界”。
面对文明之外无边的野蛮,在边界内和边界外的文明的规则必须是完全不同的。
在荷马的笔下,奥德修斯之所以在不同的城邦展现出截然不同的道德水准,是因为真实的希腊历史上,曾经发生过一次民族大征服事件。
在古典学和历史学界,这通常被称为“多利亚人入侵”,自称是赫拉克勒斯后裔的多利亚人征服了整个爱琴海世界,终结了之前高度发达的迈锡尼文明,并将爱琴海世界拖入了长达数百年的“荷马时代”(也即希腊黑暗时代)。
做一个并不严谨,但非常形象的比喻,这次“多利亚人入侵”特别像中国的“商周革命”,武王伐纣之后,周人的后裔被分封到整个中原,从此之后,受封于周王室的列国彼此之间打仗,是要遵循“周礼”的,就像奥德修斯来到(被荷马默认是多利亚文明区)的城邦,他必须遵循并可以要求“待客之道”。但是一旦出了自己的文明区,也就是当诸侯国面对“本文明之外”的蛮夷戎狄,则不需要讲那么多客套,揍你没商量。因为双方之间最基础的信任并不存在,无法形成基准的合作。
这个历史背景,诺兰知道吗?我不太清楚。但很显然,在他的电影里,诺兰并不打算以一种“历史之同情”去理解荷马为什么要这样写,相反,他解构了荷马的历史叙事,嘲弄了奥德修斯所谓历险的英雄性。
在荷马的原著中,食莲人只是一群没有攻击性、沉溺于吃莲花忘却家乡的隐逸者。奥德修斯派去的几个探子吃了莲花不想走,奥德修斯“流着泪硬把他们拉回船上,绑在长凳下”继续航行。在古希腊的语境里,这是奥德修斯拯救同伴、意志坚定的英雄体现。
但在诺兰的电影里,这一幕被改写得极其伪善和残忍。那些所谓的“食莲人”,被具象化为一个与世无争、过着原始农耕生活的本土和平部落。而奥德修斯和他的船员们,在因为长期航行饥寒交迫、濒临崩溃时,强行闯入了这片土地。
诺兰在这里给了一组近乎冷酷的写实主义镜头:希腊士兵们口中高喊着“我们是宙斯的子民,请遵循待客之道提供食物”,但他们的手却按在青铜剑柄上,眼神里满是贪婪与戒备。而当发现这个部落没有所谓的“待客之道”概念、也无法提供他们想要的补给时,奥德修斯就认定这帮人是“文明之外”的野蛮人,于是默认了士兵们对这个和平部落惨烈的搜刮。
你在看这一段的时候立刻就能明白诺兰实则是在讽刺什么——这其实就是西方地理大发现时代经常干的事儿,到一个地方,一手拿圣经、一手拿宝剑,问当地老百姓信不信仰上帝、是否文明,信仰上帝的话,你就得跟我通商、合作,不信仰上帝,那不好意思,我也就没必要和你讲什么文明,殖民你没商量。
所以诺兰这一段,这分明就是16世纪西班牙征服者屠杀印第安人、或者19世纪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掠夺刚果的寓言版。
这种讽刺,在独眼巨人波吕斐摩斯的桥段中更是被推向了高潮。
在原著里,巨人是残暴的食人怪物,他与奥德修斯船队爆发冲突的原因,是奥德修斯一行来到他的洞穴,但巨人抓起人来就直接啃。那双方当然没法商量,只有打一架。
但在电影中,诺兰把独眼巨人刻画成了这片海域最古老的原住民和生态守护者。马特·达蒙饰演的奥德修斯,反而像一个自命不凡的现代西方“探险家”或“殖民总督”,带着居高临下的傲慢,擅自闯入人家的领地,甚至自以为是地想要用希腊人的法律去“教化”这个巨人。
当冲突爆发,奥德修斯用计刺瞎巨人的眼睛、逃回船上时,诺兰没有像原著那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的炫耀自己的英雄真名,而是让镜头给了一个极长的、仰视巨人的特写。那个瞎了眼的巨人在海浪中痛苦地悲鸣、摸索,而希腊人的战船则在阴影中仓皇逃离。
所以《奥德赛》原著当中,奥德修斯十年的归家路虽然历尽艰辛,却是一场英雄的冒险之旅。所以是史诗。但诺兰镜头下的《奥德赛》一点这种感觉没有,整个过程当中,马特达蒙那种心态,到底是什么呢?
我琢磨了半天,最后发现居然是——忏悔。
对,忏悔。
3
在原著中,奥德修斯回到阔别二十年的伊萨卡,他的内心是骄傲、笃定且充满复仇火焰的。他以一个合法君王和家庭守护者的姿态,毫无心理负担地血洗了强占他家产的求婚人,重新夺回王位。在荷马眼里,这叫“功德圆满”,是一场英雄战胜命运、回归秩序的伟大终局。
但剧中的奥德修斯不是这样的,看剧的时候你会有一种感觉,这部作品受了非常深刻的基督教的影响的。
在诺兰这里,这场二十年的漫长归乡,却被重塑成了一场漫长而痛苦的灵魂受刑。马特·达蒙在电影里的气质,与其说像一个古希腊的英雄,倒不如说更像中世纪的朝圣忏悔者,他始终紧绷这一张疲惫、愧疚、毫无生气的脸,完美地诠释了这种现代西方精英的“原罪感”。他不是在回家,他是在苦行——在用苦行逃避自己作为特洛伊木马屠城策划者的罪恶,又在苦行路上为了生存不得不进行犯下烧杀掳掠的新罪。
如佛家讲生即苦,在极端的西方左翼反思者眼中,西方文明存在本身就是罪,这是一种从基督教原罪理论中演化出来的思维模式。
比如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,是奥德修斯历尽千辛万苦回到故乡后,跟妻子说了一句话:我们就是那海上来的强盗。
诺兰这里其实在用这句话,代替西方文明向世界忏悔——不好意思,我们才是强盗,我们来错了,我们不该搞地理大发现,我们不该自居为文明世界,不该殖民你们、打扰你们。让印第安人继续拜图腾,黑叔叔继续钻丛林,亚洲王朝继续三叩九拜万岁万万岁,大家各安其位,世界保持了文化多样性,多么美好。
看了两遍电影,我一个鲜明的感觉——这就是诺兰想说的话。
但,真的不该么?我不好做什么评价,但我想起了王小波先生在西方白左精英刚搞他们那套“文化多元主义”的时候,对这玩意儿就有过一段辛辣的批判:
他说这简直是一种变相的、居高临下的残忍。
你西方人自己享受着现代科学、法治社会、抗生素和冷气房,然后擦着眼泪对丛林里的野蛮人和半开化民族痛哭流涕的说:“你们的生活太纯真了、太美好了,你们千万别学我们,你们就应该继续钻丛林、拜图腾、生了病靠巫医跳大神,那才是你们的文化主体性。”
这叫什么尊重?这叫道德上的恶作剧!这叫真正的自私和冷漠。
王小波看得很准:那些自命不凡的西方知识分子,口口声声是在忏悔殖民罪恶,实则是在把其他民族都当成他们精神后花园里的“生态保护区”和“道德标本”。在他们心目中,亚洲人、非洲人跟欧洲人是不一样,前两者不会觉得民主、自由、平等、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这些概念是好的。所以他们用一纸“文化多元”的封条,试图把其他文明永远定格在落后、愚昧和封闭的状态里,并告诉对方和告诉自己这是好的,以此来换取他们自己内心那点廉价的、自以为高尚的道德优越感。
但这其实是一种比右翼民粹更刻骨的文化高傲——你们不配和我们一样生活。
而诺兰在电影《奥德赛》里流露出的,恰恰就是王小波三十年前痛斥过的这种虚伪。
没有古希腊人的海洋开拓与对外扩张,就不会有后来的地中海文明圈,正如没有15世纪以后的地理大发现乃至欧洲殖民全球的历史,人类文明就不可能进入近代、现代。
没有地理大发现,阿兹特克人还在搞人祭,非洲黑叔叔还在抓奴隶卖给阿拉伯奴隶贩子,东方的我大清还在每天“奴才恭请圣安”。
而欧洲人自己,也不会有什么洛克、卢梭、孟德斯鸠、伽利略、牛顿、爱因斯坦,不会有光荣革命、法国大革命、费城制宪会议……
全人类都在中世纪里没尊严也没出息的苟活,这样一来,的确是“互不打扰”“安宁祥和”了。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诺兰导演设想的,没有罪恶的“奥德赛”的人类文明的田园牧歌?
的确,荷马笔下的《奥德赛》,是“双标”的,是充满血腥与历险的。但如果没有人扬帆远航、如果人类文明没有走上这条路,我们甚至连今天坐在这里讨论该不该为西方文明曾经的“奥德赛”而忏悔的机会都不会有。
4
更为关键的是,一个健康的文明不应该丧失自己的边界感、以及对自身系统的自信力。
如果我们发明一种“文明功能学”,就会发现,荷马笔下《奥德赛》的那种内外有别的“双标”,其实是高度自洽而实用的,它和古代华夏文明的“周礼”系统一样,不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道德缺陷,而是一套前现代社会为了维持内部团结、同时应对外部未知风险的生存防御机制。
在这类机制下,对内,用“待客之道”和礼乐制度来降低沟通成本、巩固同盟;对外,用“海盗逻辑”和铁血手腕来震慑无法用文明内系统与之沟通的敌人。
这虽然残酷,但它为文明筑起了一道坚固的护城河,凡是存活下来的文明,都有这套机制,因为没有这道护城河的文明,早已消融于了无边的野蛮之海里。
所以当一个文明反思这套机制本身,追问自己这样做对不对的时候,它确实在步入自己的黄昏。
在诺兰之外,我们的确看到了今日的西方在面临这样的问题,就像我曾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到的——欧洲左翼不加甄别的包容多元文化,和特朗普式的不加甄别的一律排外搞“美国人优先”,本质上都是西方“文明边界感”丧失带来的后遗症,二者是一体两面的。
基督教、民主、自由等价值观被后现代性冲淡后,西方不知道该怎样定义自身了,所以有人开始讲“文化多元主义”,觉得别人和我一样,甚至比我更强。而特朗普式的退缩,则是由恐惧引发的、退缩式的自我封闭。它不也再具有当年西方文明扬帆远航、向外开拓的自信,而是像一个风烛残年的守财奴,试图修筑起一道道高墙,把自己和这个充满危险的“外圈世界”彻底隔绝。
这一点上,诺兰的奥德赛确实是有标志意义的,它拍的不是《奥德赛》,而更像是一个对殖民时代的忏悔录。
我觉得诺兰对《奥德赛》的误读,主要原因可能出在他所选择的版本上。
目前流行的《奥德赛》英文版本有诺兰所借鉴的,由著名古典学家埃米莉·威尔逊(Emily Wilson)翻译的诺顿版,它的语言高度流畅、洗练且完全符合现代英语阅读习惯。在这里,史诗中那些跨越千年的对话,被还原得像当代戏剧一般鲜活,节奏轻快自然、毫无门槛,让现代读者能够极其顺畅、一气呵成地沉浸在古希腊原始的海洋意志中。
诺兰在筹备电影《奥德赛》时,曾公开提及自己深受诺顿版译本的影响,尤其是那句惊艳的开篇第一句——“Tell me about a complicated man.”(给我讲讲那个复杂男人的故事。),直接被诺兰拿来当作了理解奥德修斯整个人物形象的探照灯。
然而,正是由于对诺顿版的生搬硬套,导致了诺兰在电影中产生了灾难性的误读。
在荷马的原著里,奥德修斯确实是一个“复杂(complicated)”的英雄。但这种复杂,在于他是一个油滑、狂妄、长于智谋、为了生存随时切换道德边界的“千面之人”。他既能坦然行使弱肉强食的海盗逻辑,又能优雅地融入彬彬有礼的文明秩序,这种粗粝的生命力才是原著的灵魂。
可到了诺兰的镜头下,由于他戴着21世纪现代高知精英的政治正确眼镜,他把诺顿版里这个本该充满机变、artful的古代英雄,强行扁平化地误读成了一个现代创伤后应激障碍(PTSD)的纠结患者。
诺顿版的译者威尔逊本人在看到电影后也极为不满,甚至在《伦敦书评》上撰写了一篇名为《一个不复杂的男人》(An Uncomplicated Man)的长文将诺兰痛陈了一番。
威尔逊尖锐地指出,诺兰的改编“宏大而肤浅”,他剥离了奥德修斯最核心的“智谋”,让马特·达蒙饰演的奥德修斯不再去展现智慧,而是变成了一个整天被特洛伊战争和道德自责折磨的、焦虑又机械的现代军人。
诺兰以为自己拍出了“复杂的深度”,但在古典学家眼里,他根本就不理解古希腊人的世界观。
这场导演与译者之间的戏谑交锋,其实反衬了一个问题——现代西方人确实已经离开古希腊这个老祖宗太远了,以至于诺兰这样的导演,也无法在当有的环境当中去真实的理解《奥德赛》。
在现代的信息大潮里,我们太容易被西方世界层出不穷的二阶、甚至三阶“现代解读”所牵着鼻子走。我们看诺兰用反殖民、反战、心理学去拆解神话,听现代白左精英用“文化多元主义”去重新包装历史,我们在这些宏大而时髦的现代概念里转来转去,却唯独忘了去看看荷马本人到底写了什么。
如果我们不先去读一读原著那粗粝而真实的文字,就会把诺兰电影里那个满脸原罪感的马特·达蒙,误认为是真正的古希腊英雄。
所以,我们首先需要的是“祛魅”,是直接去面对那个三千年前、由青铜与海洋铸就的经典原貌。它不兜售任何后现代的道德说教,也不强加任何流派的过度解读,它只是用极高的易读性,把一个原汁原味、流畅轻快的《奥德赛》交到你的手上。
全文完
本文7000字,观后感一篇,诺兰这个改编,确实背离原著精神太远,如果这是西方一线知识精英的真实水平,那么这个文明无疑确实在走下坡路。
还是推荐大家读原著吧。
海边的西塞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