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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夜十一点多,你路过一个广场,看见一个中年男人正对着坐在地上的未成年女孩连踹,头部、腹部,一脚接一脚。旁边站着的女人冲你摆手:“这是我们家事,别管。”这时候,你上不上前?

2024年5月26日晚,山东聊城的刘旭(化名)遇上了这个场景。他和朋友路过东昌府区某小区外的广场,看到男子朱某正在当街踢打一名未成年女孩,便上前制止。冲突中,刘旭两次将朱某放倒在地,致其三根肋骨骨折,经鉴定为轻伤二级。事后他才知道,挨打的是朱某的女儿,因为考试失利半夜离家出走,当爹的正在“管教”。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,现场监控显示,朱某先后踢踹女儿十脚,其中一脚踹中头部。

事情接下来的走向,出乎很多人的意料。事发近十个月后,2025年3月18日,刘旭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,4月1日被逮捕,直到10月24日才取保候审,累计羁押200多天。他经营的台球厅撑不下去关了门,家庭经济来源全靠妻子。而那位当街踹女儿的父亲朱某,在2025年3月24日收到了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——仅此而已。

2025年11月17日,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刘旭犯故意伤害罪,免予刑事处罚,赔偿朱某医疗费1564元。法院的逻辑是,刘旭最初制止打人的行为“弘扬了社会正气,值得倡导”,但从绊摔行为的时间节点看,朱某的殴打行为已经停止,与刘旭同伴也仅是言语争执,“不具有现实、紧迫的危险”,因此后续连续绊摔不属于正当防卫,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检方此前曾建议判处九个月有期徒刑。据红星新闻报道,朱某一方最初提出五十万元赔偿,后降至十万元,最终法院判赔一千五百六十四元。

刘旭不服,提起上诉。他曾是特战排突击队员,解释两次绊摔是出于职业本能,想让对方失去行动力,“不是谁受伤就占理”。2026年5月,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“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”为由,裁定撤销一审判决,发回重审。8月18日,案件重审开庭,但庭审只进行了约一小时就宣布休庭延期。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,辩护律师殷清利当庭对朱某的干部身份提出异议,并申请被害人本人出庭作证,未获准许;另据上游新闻报道,辩方还因重审检察官仍是一审时的检察官提出了回避申请。与此同时,刘旭一方还提起了行政诉讼,要求撤销警方对朱某的家暴告诫书,转而对其作出治安行政处罚。

朱某的妻子纪某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无法过多回应,称“对方就是个无赖,本案的事实是清清楚楚的”。而刘旭在重审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,如果重来一次自己依旧会施救,但会注意方式方法,“录视频,报警,劝止,以免自己受到损失”。

律师胡磊在接受四川法治报采访时表示,正当防卫的核心是判断不法侵害是否存在持续可能性,不法侵害短暂中断但施暴者未放弃施暴意图,仍可认定侵害持续。

律师郭刚则指出,父亲当街殴打女儿的行为违反反家庭暴力法,自始不属于“家庭内部可以自行处置、外人无权过问”的范畴,普通路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暴行为,不仅可以劝阻,更有法定的制止权利。南方都市报的快评也提到,“法不强人所难”,司法不应苛求防卫人在紧急情况中始终理性。

这起案件让人联想到此前的于欢案、昆山反杀案,都是从“故意伤害”到“正当防卫”的舆论与司法博弈。2020年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,要“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”,“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、谁受伤谁有理”。但落到具体个案,尺度的把握依然充满争议。